社会各界积极评价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家公祭日

来源:新华网  2014-07-07 17:54:29  责任编辑:孙婷

    听到国家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消息,83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津眼含泪水,激动地说:“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在南京大屠杀中被侵华日军杀害的爸爸,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两个决定”一公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

    专家学者:“两个决定”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

    “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对我而言是多年来的一个心愿化为现实。”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告诉记者,10多年前他和一部分历史学者曾有过类似的提议,希望推动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这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纪念日固定下来,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是缅怀先烈、勿忘国耻、维护和平的一种很好的做法,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积极意义。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黄仁伟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两个决定”,向世界传递出中国人民时刻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的决心。“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中国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来确定和设立相关的纪念日和公祭日,是向世界宣告在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基础上,应坚定立场、携手维护世界和平。”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王建学认为,国家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将会让抗战历史根植于民族的记忆深处,永志不忘。

    文博人士:牢记历史,避免重蹈历史覆辙

    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馆长助理崔俊国说,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战结束,日军在中国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其中在辽宁抚顺制造的平顶山惨案,就屠杀了3000多名无辜群众。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是为了不忘历史,召唤和平,避免重蹈历史覆辙。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发生于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的南京大屠杀事件,具有非常特殊的历史地位,是侵华日军诸多暴行中最集中、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设立国家公祭日,进一步表明了中国人民牢记历史、捍卫和平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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