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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014-06-04 11:08:25 来源:廊坊市人民医院

    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13年6月正式开诊,目前我院已成为廊坊市职工医保、安次区职工医保、广阳区职工医保、开发区职工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患者就医注意事项:

    ①门诊就医:可用职工医保卡上个人账户款直接刷卡结算。

    ②住院患者:必须于住院48小时内将医保证、卡交到住院医保窗口,必要时将患者本人身份证带在身边以备核查。出院时窗口前端直接结算,交齐自己应付部分费用后剩余押金即刻退还。

    ③管道局医保、居民医保、外伤、职工生育、廊坊市直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不能在我院报销。

    ④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均不予报销。

    ⑤患者需转院治疗时:首先要办理转院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否则不予报销。转院时要先办理出院手续再办理外转住院手续,务必注意不要发生重复住院的情况。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绍谦】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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