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叶淳向记者介绍了3起典型案例,剖析了“伪基站”犯罪可能触犯的《刑法》法条。
“背包客”背的是“伪基站”
宁波网友举报,温州落网
3月22日,宁波海曙区一名网友向“平安鹿城”微信平台举报,当天下午5时许,收到一条冒充房东收租的诈骗短信。
根据短信内容,鹿城公安分局专案组排查全省同类案件,发现3月份以来杭州、宁波等地多起同类电信诈骗案件。3月24日,专案组又接到网友举报,在市区新城站一带收到冒充房东收租的短信。民警根据内容判断,很可能系同一嫌疑人所为,于是顺藤摸瓜,经连夜蹲点,次日凌晨零时30分许,在新城某住所抓获广东籍犯罪嫌疑人凌某。
凌某的作案工具就背在背上。凌某说,这是“单兵”新型伪基站设备,全部设备一个双肩包就能装下,单人可以操作。
经连夜审讯,凌某对3月7日起受雇于他人,在杭州下城区、宁波海曙区和温州鹿城区等地流窜发送诈骗短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初步查明因该短信被骗的案件达到10起,案值达到7万余元。
凌某已被刑拘,相关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