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推荐。每月的候选月度雷锋推荐时间,均为当月26日至次月1日,如3月份月度雷锋推荐工作,于3月26日开始至4月1日结束。各市文明办于每月26日至次月1日推荐8—10名候选人参评。
2、传送材料。各市文明办认真审核后,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上传至河北新闻网实名博客“2014月评河北雷锋推荐”专区。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鲜活,800字至2000字之间,并配发照片。事迹材料标题注明备选类别,体现候选人的姓名和事迹,事迹材料结尾处注明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联系方式。
3、网络投票。河北新闻网开设“网评河北雷锋”活动投票页面,公示各市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接受网民投票评选。各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后,要及时关注评选活动动态,引导社会各界群众登陆网站学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积极参与投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好人的热潮。
4、组织评审。组织我省全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有关专家担任评委,每月对得票数最高的前20位候选人进行评审投票,评选出10位“月度河北雷锋”。
5、月度公布。每月河北新闻网将正式公布10位“月度河北雷锋”评选结果,在《河北日报》刊发消息和入选人物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