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段惠军委员:由医院参与养老院建设

2014-03-10 08:15: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日报记者 薛惠娟 霍晓丽

    “目前,民政部门设立的公办养老院和社会资金建立的民办养老院,仍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段惠军提出,应由医院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设立以医院为主,政府机构和市场资金参与的养老机构。

    近年来,我国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段惠军委员介绍,城市公办养老院因价格较为低廉、服务相对优良、地点比较优越,成为城市居民养老的最佳选择,但数量少之又少,能够入住的老人极其有限。与此同时,适合普通老人的民办养老院,很多是条件和服务都不尽如人意,条件好的民办养老院价格昂贵,多数老人又没有能力入住。

    “现实情况需要增加更多的符合老年人生活、医疗要求,又具有合理可接受价格的养老机构。”段惠军委员认为,由医院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能充分发挥医院的医疗服务优势,扩大医院的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同时,能够安排大批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使他们学以致用。

    段惠军委员建议,尽快在全国展开试点,以推动医院办养老院的健康发展。在初期可从城市社区医院开展试点,也可由较大医院探索在城市周边开办养老院。在养老设施的投入上,可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比如,医院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现有的房屋设施进行改造,使其适宜老年人居住生活;也可以联合社会资金先期投入建设,而医院重点在医疗服务和人文管理上进行更多的投入。同时,政府机构养老资金应向医院办养老院倾斜,并加强管理和指导。

    (河北日报北京3月9日电)

【责任编辑:郭凯】 段惠军委员:由医院参与养老院建设
河北新闻网
News
河北新闻网
http://zhuanti.hebnews.cn/2014/2014-03/10/content_3821129.htm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