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栎(左)与民警看望困难群众。(资料片)
有一种奉献叫燃烧
——再记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原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杨栎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周远 通讯员 石红印
杨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生于1966年4月,1986年8月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牺牲前系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详见本报11月25日一版《倾尽此生为民安》)。在警营打拼28年,杨栎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然而,平凡之中见精神,他的可贵之处、感人之处,就体现在燃烧自己奉献他人与工作之中。近日,我们再次走近杨栎,探寻他敬业奉献的人生足迹。
忠诚履职——把满腔热情融入工作
杨栎先后担任峰峰矿务局公安处民警,峰峰矿务局公安处直属分处民警、副分处长,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法制科科长,峰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是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1996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峰峰矿区行凶杀人后,连夜跑到磁县境内的岳城水库大坝上,焚烧了带有血迹的T恤,还把行凶用的刀子扔到水库里。张某落网后,杨栎和其他办案民警押着张某赶到岳城水库,寻找凶器。
水库大坝长达几公里,张某根本说不清焚烧T恤、抛掷刀子的位置。杨栎等办案民警沿着大坝来回找了两趟,结果一无所获。“我一看杨栎的表情,就知道他不会罢休。”峰峰集团经济保卫部机关保卫科党支部书记曹彦忠曾参与办理此案,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杨栎再次讯问张某,得知被焚烧的T恤是化纤的。杨栎说,化纤布料焚烧后会有小凝结块。于是他与其他办案民警重新仔细搜寻,最终在大坝上找到几个小凝结块。
很快,他们就在附近水中找到凶器。
从不轻言放弃,容不下一丝疏漏,是杨栎责任心的真实写照。
峰煤分局与峰峰集团经济保卫部合署办公,是由原峰峰矿务局公安处改制而来,民警普遍年龄偏大、法律知识和素养欠缺。为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杨栎在担任法制科科长的4年里,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10余个,组织法律培训43场次、法律宣传14场次,受培训和教育的民警、保卫干部和群众达6000余人。他经手的案子,从没被退过卷。在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峰煤分局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和全市排名第一。
“他特别较真,没有稀里糊涂的事儿!”峰峰集团羊东矿保卫科党支部书记边金江回忆说,杨栎分管羊东矿安全保卫工作,常常深入羊东矿检查指导。比如对分局出台的文件,他要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要查看保卫人员的笔记、保卫科负责人的发言提纲,了解规定动作开展情况等。
在峰煤分局不少干警的印象中,工作中遇到难题,杨栎总是千方百计去解决,确保完成任务。
“杨栎不愧科班出身,能顶住压力!”说到20多年前一起案件侦破情况,峰煤分局退休民警魏波赞叹道。1992年,峰峰矿区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案发后,峰峰矿务局公安处抽调三四十名民警组成多个办案小组,进行大面积排查。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后,因为侦办工作成效不大,其他办案小组都撤了,只剩下杨栎所在办案小组继续开展工作。下一步怎么办?关键时刻,杨栎提出采取“搂草打兔子”的办法,就是先排查小偷小摸,再利用小偷小摸的人际关系,发现破案线索。按照这一办法,办案民警成功地从一小偷口中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从而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很快将其抓获。
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将生死安危置之度外。曾与杨栎多次搭档的曹彦忠感叹道:杨栎平时性情温和,可是当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却判若两人。
1997年,在抓捕杀人凶犯赵某时,明知赵某手中有凶器,杨栎却身先士卒,冲上去一脚踢开赵某租住地的房门;1993年,为抓捕在逃犯刘某,杨栎只身一人赶到洛阳蹲坑守候,并临危不惧,最终制服欲拼死反抗的刘某;1992年,在侦办一起盗割电线案件时,杨栎不顾危险,勇敢地拦截驾车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最终缴获其驾驶的三马车和被盗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