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意见》提出的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三大看点尤为引人注目。
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目前对贫困地区的官员来说,扶贫开发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改革考核机制后,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调动贫困县做好脱贫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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