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兰代表: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3-12-28 14:52:56  责任编辑:张娜

  “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逐字逐句研读十八大报告,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郑喜兰代表,为报告中不断出现的“人民”二字感到振奋。她说,“作为一名政法系统的干部,要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47岁的郑喜兰从事检察工作已经19年,曾获评2011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多年来,她接待了许多慕名而来的上访群众,每次面对群众信任的眼神,她总是说:“上访群众找我,不是因为我个人本事有多大,是因为他们相信党,我们要用法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郑喜兰认为,干部要做到把人民时刻装在心中,既要靠有效的教育,也要靠有力的机制和制度。“这些年,我们不断组织开展干部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希望我们继续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使每一名干部都能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追求。”郑喜兰说,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机制和制度至关重要,通过机制和制度,规范干部施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在社会各个方面都得到体现。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