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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环保部门加强督导检查 严控污染排放

2013-12-24 17:02: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李春炜)12月23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自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以来,省会加强督导检查,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截至23日18时,石家庄市全市环保系统已出动8795人(次)执法人员,对2939厂(次)大气污染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加强监查,重点企业驻厂巡查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石家庄市预警通知后,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始紧急布置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应急职责分工要求,加大对本辖区内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12月20日8点起就开始安排布置执法人员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3日18时,石家庄市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8795人(次)执法人员,对2939厂(次)大气污染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专项督导,组成11个督查组

  自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警以来,石家庄市环保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全市部分大气重点企业及重点区域连续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的要求启动内部预警方案,按照方案削减污染物排放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煤堆、灰堆、料堆抑尘、防尘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企业煤质情况,对企业炉前煤进行采样;检查重点区域秸秆禁烧情况。

  截至目前,11个督导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358名,执法车辆103辆次,共检查企业382家次,采煤样58份。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部门已责令各相关企业、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区域、道路扬尘污染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

  加强监测,遥感监测车辆1183辆

  据了解,石家庄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在预警期间,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工作,截至23日18时,共检测车辆1183辆,其中合格884辆,合格率75%。此外,预警应急期间,石家庄市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8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更换故障设备,快速处理各类问题,保证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空气数据。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并对其在线设备进行比对。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王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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