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由此可见,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因此,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认真学习体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引向深入。
一要防治结合。以防反腐,以治惩腐,既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努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途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绩效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等工作,以达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的综合效果。
二要加强宗旨意识。领导干部要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坚决维护人民利益,使我党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三要做到突出重点。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会议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临漳县委组织部 朱云飞 樊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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