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广东异地高考方案
“换汤不换药”?
根据这份“异地高考”方案,比较公认的解释是:广东以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到2016年,外来工符合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等多个条件者,其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高考。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广东“借考”但需回乡录取。同时,同步要求各地市于2013年出台异地中考政策,并于当年开始实施。根据《通知》,广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升学考试,其资格认定将与父母职业的合法稳定性、稳定居住年限、参加社保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学籍年限挂钩。
但是,“异地高考”真正实施恐怕要到2016年。据《通知》显示,“异地高考”的条件如下: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这份《通知》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借考”制度的推出,但它的可操作性却受到各方质疑。如中山大学教授冯增俊所说:"借考’虽然是个灵活的选择,但由于中国高考实行‘分省命题’,教材、试题不尽相同,在A省参加考试的分数又如何折算为B省的标准?”而在“借考”的具体配套方案暂未出炉的现状下,“本地高考,异地录取”的承诺,更像是一张换汤不换药、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因此,它也被很多人讥作“不够诚意”。
【责任编辑:丁璨】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