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境执法 助推中国梦圆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3-11-24 21:47:37  责任编辑:张娜

    “中国梦”体现了新一代国家领导人的治国理念,也是每一位公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实现“中国梦”,环境质量的改善必不可缺。环境执法队伍作为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环境安全的重要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让环保工作助推“中国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执法人员必须从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增强“四种意识”。“两个转变”即:由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四种意识”即: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意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意识,执法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业务主管部门要适当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操作能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三要加大对环境执法的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和技术投入,改善环境执法手段和条件,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建议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修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将中国的环境立法与国际环境保护的相关条约做通盘考虑,加强国际合作。

    完善环境执法法律体系,建立环境行政程序法,使环境行政程序法典化;建立环境行政纠纷调解法,增强环境执法的可操作性;完善区域性地方环境立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

    笔者建议赋予基层环保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保证执法人员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继续。将执法原则规定细化成具体制度设计,使其在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上有纵深发展。建议本着处罚的数额高于或者至少等于企业守法付出成本的原则,重新修订法律中关于处罚数额的规定。

    落实行政问责,严格考核办法

    贯彻执行环保“六项禁令”和“六不准”等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不定期召开企业环保座谈会、环保义务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和群众在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建议。另外,通过电话回访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环保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执法文书,实行备案制度

    建立和完善与处罚相关的工作制度,增强处罚行为的科学性、操作性,保证处罚依法高效进行。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排污费的征管用、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控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制定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廉政规范。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保证行政处罚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确保无错误处罚行为发生。

    完善行政处罚报告和备案制度,开展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和法律文书分析、检查活动。健全执法审查制度,实施查处分离,即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人员上实行分离。

    整合执法资源,健全联动机制

    监察、监测、应急、环评等科室应经常联合开展综合性执法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联动,提高执法威慑力。要联合纪检、发改、经贸、建设等部门,从源头控制抓起,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到位,强化行政问责和目标落实。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以提高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

    当前是环保工作有所作为的最好时期,也是解决新老环境问题的关键时期。各级环保队伍要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高效率的环境执法,以兢兢业业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推动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吉林省德惠市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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