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游客乘车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8月24日,记者从宿迁市旅游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投放工作的通知》,9月份开始,宿迁市旅客乘坐旅游大巴时必须观看“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规定要求,旅行社与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签订包车合同时,要明确宣传片播放设备配备要求,在旅游包车行车前必须由导游或司乘人员向游客播放安全宣传片,投放《游客乘车安全须知》,确保旅游车辆每车配置1部宣传片、力争每座配置1份《须知》。 (王晨张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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