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劳务派遣工将和用工单位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从7月份起,河北省将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监管力度,对存在“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
“同工同酬”7月1日起实施
7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落实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新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按新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中的约定也应遵循“同工同酬”原则。此外,新法还设立了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规定。
7月1日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需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有了法律保障,“同工同酬”就能顺利实现吗?6月27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杨子义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为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劳务派遣用工大量涌现,甚至被滥用,人社部门一直在关注着全省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新版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我省从今年2月份至5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调查摸底,确实发现一些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着突出问题。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全省千余家劳务派遣公司将面临洗牌,劳务派遣行为将逐步规范,派遣员工同工同酬权利将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