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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位于天津市。

  2.河北工业大学为公办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3.河北工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2013年招生计划

  4.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13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3700人。其中含国防定向生80人,面向河北、天津等全国15个省市招生。

  三、学校录取原则

  5.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6.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7.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8.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9.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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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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