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赛时间:上午8:30,下午13:30准时开始。比赛采用紧跟上场制即上一场比赛的结束时间即为下一场比赛的开始时间,点名5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比赛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男双、混双比赛小组前两名出线固定进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二阶段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女双比赛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同名次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所有比赛三局两胜,每局比赛21分封顶。
3、上场比赛时,运动员应将备用球拍、饮用水、毛巾放在主裁判两侧球场外,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场地。
4、遇有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允许有一次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不能继续比赛,按弃权处理。
5、由于各场地比赛进度不一,裁判长有可能根据现场情况对部分场次进行调整,请运动员注意听场地广播并愉快服从。
仲裁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