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视察中发现的环境建设中有些矛盾和问题源于法规政策、体制机制不适应、不符合和不完善的问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建议省政府通过进一步清理、规范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等措施,提高环境建设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省委批转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改善“两个环境”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和各自工作,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报告中的意见建议。
“碧水蓝天就是最大的民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对“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检查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直接深入到相关市、县和企业,通过座谈、走访、考察等多种方式,听情况、查实情、找问题、议对策,逐一核对相关记录,检查节能设备运行状况、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情况、大气和水环境质量。
在视察检查基础上,连续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省人代会连续三年就“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作出决议。省委连续三年批转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双三十”节能减排的报告,引起各地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各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为推进城镇化战略部署的贯彻实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组织视察活动,听取审议视察组和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更加注重同步推进产业规划、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等意见、建议,为全省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十二五”是我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为推动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集中力量开展了加快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建议省政府重视发挥投资对“调结构、转方式”的引导作用,注重利用现有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着力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五年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06件,地方性法规集中全面清理走在全国前列
当今世界,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我省信息化发展水平在全国仅处于第18位。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依法促进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迫在眉睫。今年1月1日,省信息化条例开始实施,标志着我省信息化发展有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