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收费仍需大力推行
今年9月份,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2012年采暖期,各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但是此后保定市物价局出台的收费办法仍然规定今年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各占50%。基本热价是按面积固定收取的部分,计量热价是按热量表读数收取的热价部分。
显然,真正实现热计量收费仍需各方努力,大力推行。(燕赵都市报驻保定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王海洋、鲁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