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热计量收费普及不到位 现行收费办法受争议
河北新闻网
2011-11-29 15: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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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收费办法受争议

    10月31日,保定市物价局下发了“市区2011-2012年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其中规定,保定用热户先按面积全额款缴纳取暖费,取暖期结束后,供热计量收费高于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应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用户,即“多退少不补”。

    对于该收费办法,很多市民都提出了疑义,他们认为,既然完成了热计量改造,也实现了热计量供暖,“多退少不补”的收费方式“纯属多余,不知出于什么考虑”。

    同样,对于热计量收费,作为热源供应方的保定供热公司也有不同看法。该公司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实行热计量收费对公司盈利无益,因为计量热价太低,并且政府实行“多退少不补”政策,可能使公司面临亏损的局面。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认为,由于实行了“少不补”政策,很有可能出现浪费的现象,这也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初衷不符合。

    针对多方反映的情况,记者询问了保定市供热办一位李姓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目前还处于热计量收费的初期,定价低一点,采取“多退少不补”的政策主要考虑的是让利老百姓,让老百姓认可和使用这种新型的计费方式。

    对于供热公司亏损的说法,市供热办李姓负责人向记者打了个比方:比如说100平方米的住宅面积,如果按照面积收取暖费为2000元,现在实行“两部制”收费方法,基本热价收取1000元,计量热价肯定不会超过1000元,因为居民把控制阀门开到最大才会和以前温度持平,如果居民主动关小控制阀门,最后总共收取的取暖费肯定会少于2000元。虽然收取的取暖费少了,但是供热公司也节省了热量,可以把这些热量供给到其他需要的地方,使能源充分利用,也增加了公司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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