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强化纪律检查机关与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切实抓好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初核、立案、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考核激励、调度指导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努力实现法纪和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的理念,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深化改革为动力、健全制度为保证,以建设性思路、举措、方法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预见性、规律性和有效性。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省级领导带队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完善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报告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纪律检查干部要在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上下功夫,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素质建设工程,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树立纪律检查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