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民生之本 创新工作举措
全力做好就业困难群众援助工作
河北新闻网
2011-10-25 15:13
责任编辑:殷大伟
【字号

本站搜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计和尊严,关系千万家庭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省委省政府把“扩大就业”放在“十二五”实施的“十大幸福工程”之首。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面向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城乡困难群众扎实开展就业援助工作,让就业援助的春风吹进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心里。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6%,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167.8万人,城乡困难群体实现就业10万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走出迷茫,顺利就业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近几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递增,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凸显,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愿望和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毕业生需要,导致了部分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后无法及时就业。我厅把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工作,采取就业见习、生活救助、就业援助等措施,努力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多就业、就好业。

(一)实施见习计划,增强就业本领。“有相应工作经历”已成为当前许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的主要条件之一,这无异于点了刚刚走出校门求职的毕业生的“死穴”,使他们陷入了没有工作经历—不能就业—不能获得工作经历—不能就业的死循环。2009年,我厅实施了旨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重点对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杠杆,鼓励他们开发见习岗位,为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目前,全省共征集各类见习岗位6万余个,安排1.7万余名毕业生上岗见习。

(二)发放求职补贴,保障基本生活。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费用让他们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部分人甚至靠借贷才能完成学业。毕业后,如果不能及时找到工作,他们的家庭生活就会陷入困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能就会产生扭曲。为了解决他们求职期间的生活问题,我厅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在他们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情况下,协调各方出台政策,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专款,为毕业后半年内没能实现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自2008年以来,已为10.7万名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亿多元,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开展就业援助,促进毕业生就业。部分毕业生因信息不畅,观念滞后等原因长时间不能实现就业,历年结存数量越来越大。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上半年,我省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通过数据核查、登记调查、入户普查,全面掌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广泛征集就业、见习和公益岗位,免费举办分专业、分行业专场招聘会,帮助2.67万名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帮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走出土地,增收致富

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决策部署,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到去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410.4万人,去年全省实现劳务收入1238.9亿元,促进了农民增收、改善了农民生活、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一)开展“春风行动”,服务进城务工。春节前后是农民工大量集中流动的时期,也是最迫切需要就业服务的时期。春节前,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活动,并租车将农民工免费接回家;春节后,牺牲节假日摸查企业用工情况,收集岗位信息,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开展就业需求摸查、送岗位进村入户,组织专场招聘、开展劳务对接,统筹安排资金、落实扶持政策等多种活动,帮助农村劳动者外出就业、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去年3月下旬,为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在全省统一举办了大型劳务洽谈活动,9800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38.9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4.6万人,当场签约3.98万人,直接向用人单位输送1.6万人。今年“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共组织专场招聘7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7.4万份,提供免费职业介绍72.9万人,创业培训1.4万人,技能培训6.6万人,提供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5.3万人。对在各类招聘活动中被用工单位招用的,对其进行城市公共生活规范培训后,由专人护送到用工单位,帮助落实薪酬待遇、签订用工合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向社会推荐“诚信服务机构”197家。推行简易劳动合同,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38.9万人。

(二)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转移就业质量。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扩大转移就业的规模,有利于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有利于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加强与京津对接,去年三次召开京津冀劳务协作情况通报分析会,邀请了690余家用人单位到我省开展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5.5万人。在巩固原有86个劳务输出基地县(市)与京津合作的基础上,新认定了20个京津市场急需的家政、保安输出基地县(市)。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96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511.7万人。其中,阳光工程与农村党员培训相结合的“双育培训”模式,受到中组部和国家阳光办领导的赞扬并被兄弟省份学习借鉴。立足当地的产业优势和人文特点,培树“石家庄月嫂”、“承德服务员”等40余个知名劳务品牌,扩大劳务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全省有组织输出291.4万人,占输出总数的38.2%。

三、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走出困境,迈向希望

针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开展就业援助,是实现全体劳动者公平就业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在对全省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以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扶助就业和专项政策扶持为主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主动地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和帮扶,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万个,提供岗位补贴17.64亿元。

(一)实施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帮孩子圆梦,助家庭脱困。在城乡有一大批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无法完成学业,没有一技之长,步入社会后只能从事最低端的体力劳动,无法帮助家庭脱困。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我厅研究实施了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每年选择一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资助他们每户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推荐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的目标。刘艳梅,女,秦皇岛市昌黎镇人,自小父母离异,只能靠亲戚资助和低保金生活;邢昌茂,男,沧州市献县淮镇东街村人,父亲因病去世,平时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初中毕业生后无力继续求学;郭红伟,女,沧州市东光县于桥乡人,家中姊妹3人,父母常年有病,只能靠种地勉强维持生活,该生初中毕业后父母不打算让其继续读书;等等。是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帮助这群孩子圆了求学梦,帮助这些家庭走出了贫穷。计划实施5年来,省市财政投入近2亿元,招收城乡贫困家庭子女2.5万人。

(二)关爱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在城镇,有一部分家庭因种种原因无一人就业,家庭生活陷入困难。2007年以来,我们实施了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入户调查、分类指导、岗位援助、政策帮扶、职业培训、跟踪服务等措施,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服务,帮助每个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基本消除了城镇现有的零就业家庭。在此基础上,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24792户,累计安置人数29192人,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