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以群众工作站为载体全面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
河北新闻网
2011-10-25 15:20
责任编辑:殷大伟
【字号

本站搜索

 

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 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

沽源县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促民和”,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构建起群众工作的有效平台,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推行背景

沽源县地广人稀,大多数村与县城、乡镇所在地相距较远(最远的村距乡镇所在地20多公里、距县城80多公里),且部分自然村地处偏远山区,交通较为不便。近年来,各种惠农政策逐渐增多,需要村民到乡镇和县城跑办的事项也随之增加,但群众往往对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不甚了解,对所需证件和必备资料甚至对“去哪里”“找谁办”都不太清楚,造成群众办事难,尤其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老人、留守妇女儿童这部分特殊群体更是难上加难。群众在到县、乡办事的过程中“多回跑、多头跑”、“事难办、难办事”的现象普遍存在,既耽误了农时又加重了负担。群众渴望有人代为办理这些难办的事务,期盼更直接、更便捷的行政服务。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经过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就是由代办员代为办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需到县乡相关部门办理的所有事务(必须群众本人亲自办理的事务除外)。实现“村民动嘴、干部跑腿”,变“零散办”为“集中办”,变“多次跑办”为“一次办结”。

二、主要做法

1、设立代办机构,解决 “找谁办”的问题。打破长期以来村民办事需要亲自到县、乡跑办的现状,以全县15个乡(镇)群众工作站和233个行政村群众工作室为依托,每个行政村聘请2至3名村干部为 “一级代办员”,根据村干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的代办事项,做到明岗定责,并向村民公开每个代办员的联系电话和负责代办的事项,方便群众委托代办。明确各乡镇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为“二级代办员”,分口办理村级代办员或群众本人交办的事项,超出乡镇批办权限的,由二级代办员对口到县行政审批中心或相关部门代为办理。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乡村“两级代办”、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2、明确代办内容,解决 “办什么”的问题。各群众工作室为群众发放代办明白卡,明确办理各种事项的条件和需要出具的相关资料,让群众一目了然。各群众工作站均设“明白栏”, 除明确办理条件和需出具的资料外,还标明各种代办服务的详细流程,做到简洁明了。代办内容共分为证件审批、缴费报销、公益服务三大类,涉及低保申请、社会救助、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惠农资金、户藉管理、新农合报销等34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事务。

3、规范代办程序,解决“怎样办”的问题。一是问事。村级代办员经常走访农户,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宣传国家政策、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受理。群众需代办的事项,由群众提出申请,填写代办事务授权书,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三是承办。代办员受理代办申请后,本级能够办结的事项即收即办,超出本级权限的,由代办员逐级到上级部门办理。四是回复。群众申请事项办结后,乡村两级代办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未能办结的,解释清楚原因,或在条件成熟后再受理代办。五是建档。民情服务代办完成后,乡镇群众工作站按照“一事一档”要求做好登记归档。六是回访。问题解决后,村民在登记本上填写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如对解决的问题不满意,群众工作室再次派代办员解决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