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民生之本 创新工作举措
全力做好就业困难群众援助工作
河北新闻网
2011-10-25 15:13
责任编辑:殷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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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转移就业质量。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扩大转移就业的规模,有利于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有利于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加强与京津对接,去年三次召开京津冀劳务协作情况通报分析会,邀请了690余家用人单位到我省开展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5.5万人。在巩固原有86个劳务输出基地县(市)与京津合作的基础上,新认定了20个京津市场急需的家政、保安输出基地县(市)。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96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511.7万人。其中,阳光工程与农村党员培训相结合的“双育培训”模式,受到中组部和国家阳光办领导的赞扬并被兄弟省份学习借鉴。立足当地的产业优势和人文特点,培树“石家庄月嫂”、“承德服务员”等40余个知名劳务品牌,扩大劳务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全省有组织输出291.4万人,占输出总数的38.2%。

三、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走出困境,迈向希望

针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开展就业援助,是实现全体劳动者公平就业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在对全省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以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扶助就业和专项政策扶持为主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主动地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和帮扶,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万个,提供岗位补贴17.64亿元。

(一)实施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帮孩子圆梦,助家庭脱困。在城乡有一大批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无法完成学业,没有一技之长,步入社会后只能从事最低端的体力劳动,无法帮助家庭脱困。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我厅研究实施了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每年选择一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资助他们每户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推荐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的目标。刘艳梅,女,秦皇岛市昌黎镇人,自小父母离异,只能靠亲戚资助和低保金生活;邢昌茂,男,沧州市献县淮镇东街村人,父亲因病去世,平时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初中毕业生后无力继续求学;郭红伟,女,沧州市东光县于桥乡人,家中姊妹3人,父母常年有病,只能靠种地勉强维持生活,该生初中毕业后父母不打算让其继续读书;等等。是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帮助这群孩子圆了求学梦,帮助这些家庭走出了贫穷。计划实施5年来,省市财政投入近2亿元,招收城乡贫困家庭子女2.5万人。

(二)关爱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在城镇,有一部分家庭因种种原因无一人就业,家庭生活陷入困难。2007年以来,我们实施了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入户调查、分类指导、岗位援助、政策帮扶、职业培训、跟踪服务等措施,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服务,帮助每个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基本消除了城镇现有的零就业家庭。在此基础上,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24792户,累计安置人数29192人,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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