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瑞春、洁夫 通讯员史秋生)昨日上午,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联合市运管处,召集辖区及经常通行重点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客运企业负责人责任,要求企业就超员、超速、占道、不按规定停车上下人等限期整改,若整改期内再次发现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将进行3000元的罚款。
石家庄客运企业两年内超员两次罚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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