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国标12年前制定,“超标”电动车限期淘汰有难度
采访中,对通知参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市民存有很大争议。大家认为,12年前电动车的国家标准跟现在的情况早已不相适应。
同时,对在用超标电动车进行限期淘汰,通知要求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业内人士表示,这都涉及操作成本问题。家中已有2辆电动车的高先生表示,当初花两三千元买的电动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顶多值几百块钱,如果不是自然报废,不会提前淘汰。
隐忧:电动车换轿车倾向恐增加交通拥堵
“如果以后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不能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将考虑买一辆中低档的轿车。”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有将电动车换成轿车的倾向。许多市民担心,这将有可能导致汽车数量的激增,并加剧交通拥堵。“超速、超重只是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原因。更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电动车车主逆行、抢道、闯红灯等违规行驶造成的。”采访中,有市民建议,还应从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改善电动车出行条件等角度多加考虑。(河北日报记者 马凤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