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获得奖励
河北新闻网
2011-06-19 11:54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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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安6月18日电(记者石志勇)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陕西省工商部门6月17日宣布拿出100万元设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用基金,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实的举报人根据案值进行奖励。

    陕西省工商部门表示,可获得奖励的举报范围包括:无证照销售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食品;流通环节非法添加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流通环节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举报人可通过12315电话举报,也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举报人应设置6位举报密码。

    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按案件案值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案值不足1000元的,奖励300元;案值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奖励500元;案值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奖励1000元;案值10000元以上的,给予重奖。举报人须在接到领奖通知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案件查处机关申领奖励资金。匿名举报人凭举报密码领取奖励资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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