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在推进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全面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开展了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不断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保障问题。
一、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情况
我省从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以来,不断扩大保障范围,2007年对城市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2008年将廉租住房保障扩大到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强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2010年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将住房保障工作范围扩大到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十一五”期间,通过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了55万户居民住房困难。
二、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
2010年,各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项目调度与督导,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一)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各地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及时受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为13.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十一五”期间,累计为16.9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情况
各地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筹集、建设用地落实、建设进度及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2010年,全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26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5.44万套,棚户区改造10.82万户。“十一五”期间,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0万套。
( 三)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通过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2010年全省解决5.16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累计解决7.9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问题。
三、2010年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情况
除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外,各市共筹集住房保障资金32.6亿元,其中一般性预算安排4.3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资金3.8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资金17.5亿元,其他渠道资金6.8亿元。
四、2010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供地情况
全省供应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849.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09.3公顷,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340.6公顷。
五、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取得明显得成效。但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主要是:一是部分地方资金和土地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二是建设规模与先进省份有较大差距,完成任务量在全国排名不高,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欠缺破解难题的有效办法;四是配建制度落实不好,有的尚未制定具体措施,有的执行力度不够。五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仍存在人员、编制落实难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
六、下步工作要求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第一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各地要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围绕“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抓实抓好。
(一)落实支持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资金和土地落实,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二)加快工作推进。各地要抓紧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建设用地,明确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倒排时间表,8月底前全部开工。
(三)认真执行配建制度。各地要落实推行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各5%),增加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将任务细化到县(区)、细化到部门、细化到个人。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实行约谈问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健全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筹集房源,确保今年责任目标的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