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培育文化支柱性产业。到“十二五”末,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
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对河北意味着什么?制定这一目标,对河北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有何意义?实现这一目标,河北需要采取哪些举措?
【现状调查】
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是新一轮区域发展竞争的热点和焦点。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文化产业的逆势上扬,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化产业的经济价值。
目前,美国文化产业产值已占到GDP的25%,日本占到20%,而我国仅为2.6%。但国内一些发达省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或超过5%,广东、江苏、山东、北京等省市已经跨入文化产业增加值“千亿元俱乐部”,文化产业成为战略支撑产业。
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存在明显差距。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470亿元,比上年增长25%,占GDP比重2.76%。“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各地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制定激励措施,为当地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景武说,随着各级各部门的强力推进,我省文化产业迎来发展良机,成为全省各类产业中增速最快的产业之一。2006年至2009年,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34.8亿元增加到470亿元,年均增速达34.2%,比同期全省GDP年均增速高出24.1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01%提高到2.76%,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3%。
“产业增加值占GDP的5%以上,才能称为支柱性产业。”王景武说,我省文化产业显示出巨大发展潜力和广阔前景,今后5年将是我省文化产业迎头赶上的加速发展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