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区的土地纯收益归属园区,首先用于园区“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不改变土地批准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国有文化企业或单位在其原用地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高土地利用率。
◇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对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的,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实行专项服务,申办企业提交文件齐备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性文化公司注册资本可降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为70%。
在省、市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人才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开办工作室、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企业的,可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注册;衡水市具有特色的文化企业不受资金限制,均可冠“衡水”字样;允许具有3个以上连锁经营门店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
◇给予人才扶持
采取专题培训、研修等形式,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宣传委员;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文化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