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消费提示——“三包”维权有时限
河北新闻网
2011-03-15 08: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成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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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3月1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李巍)今天,省12315指挥中心发布特别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熟知“维权”时限,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包括洗衣机、电风扇等18种,此外,国家还先后制定了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家用视听、微型计算机等商品的“三包”规定。其中,“7日”规定是指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规定是指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分别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十三条规定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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