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记者3月10日从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省对食品安全实行有奖举报,举报者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据了解,此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所有食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相对集中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销售企业、餐饮单位、仓储场所将进行全面集中彻底清查。整治重点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以及集中连片生产的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重点品种包括酒类、饮料、蜂蜜、饮用水、调味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饯、儿童食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蛋及蛋制品、生猪肉等7类16个重点品种。重点整治对象为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专业村和集聚地,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杂食店,蔬菜生产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屠宰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承办宴席、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等。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省政府批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组织查办的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违法货值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违法货值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违法货值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违法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
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311-87862347、87862349。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