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兵说,目前国家尚无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在发现汽车质量问题时,只能享受经营者承诺的在一定公里数或时间内的保修服务。在类似纠纷中,经营者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等理由拒绝保修。“我们认为,只要经营者不能举证证明消费者或第三方有责任的,就应当履行保修承诺。”
2010年十大维权案例
案例一:两百业主集体投诉,消委细心化解风波
案例二:超市庆典放礼炮,消费者震耳获赔偿
案例三:汽车故障商家拒保修,支持诉讼车主终获赔
案例四:强制消费不合法,消委调解促和谐
案例五:取款受损遇推诿,消委出面帮解决
案例六:农药使用指导不当,消委及时调解获赔偿
案例七:卖过期肉肠,遭十倍赔偿
案例八:超市购物人格受辱,消委出面讨公道
案例九:预付费遭遇提价,消委会化解纠纷
案例十:电视购物真变假,消委维权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