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微博打拐,需要持之以恒不可半途而废
河北新闻网
2011-02-17 16:34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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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看到,我国流浪未成年人的数量非常庞大。民政部负责编制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岁末正式施行,当时《人民日报》在报道中讲到,根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目前我国实际处于街头生活状态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约在100万至150万人之间”;相比之下,获得民政部门救助的只有十分之一左右,“以2007年为例,仅有15.9万人”。那么多人需要帮助、需要救助,而且他们是分布在社会的角角落落,光凭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全民关心,有何不好?

    当然,打拐、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光靠微博当然是远远不够的。于建嵘发起的微波行动,起到的是“杠杆”的作用,它撬动公众投身救助行列,撬动政府职能部门担负起更全面的责任,撬动国家在法制建设和落实方面的更大进步。作家、思想者韩寒在博客中撰文说,“我觉得法律应该禁止任何儿童参与乞讨,不管他有没有收到胁迫或者是亲生父母生计所迫,凡有,儿童参与乞讨的一概违法”。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第41条),“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71条)。这法条是对成年人而言的,韩寒说得更全面,是任何情况下儿童都要禁乞。可很遗憾,原先的法律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尊重和保护人权”,尤其是尊重和保护孩子的人权,是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更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

    宝宝回家,微博打拐,需要持之以恒,不可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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