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丘露薇(知名媒体人):我觉得很是纠结,我们有向警方提供线索的义务,但孩子的照片在网上流传,会不会给孩子带来危险和伤害?有一天孩子长大了,这些曾经的照片和遭遇,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问题?
■于建嵘(微博打拐发起人):乞讨本身是公开的行为,网友不是为了揭露他人隐私,也不因此获利,是为了解救他。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可能有一些弊端,假如乞讨儿童是家人带着,会不会给家人带来什么影响。
应追究乞儿监护人责任
面对网友“解救孩子”的爱心,一个颇为尴尬的问题是:不少儿童是被自己父母带着乞讨的。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街头乞讨的未成年人中,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带领乞讨和被以外出学艺等名义骗出乞讨的占大多数,被拐卖强迫乞讨的是少数。
■闾丘露薇:父母带着孩子乞讨,警方又是否可以介入,目前法律并没有清晰的规定。关于这一点,微博上也有人呼吁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案,对父母以及监护人也要追究责任。我也期待,未来法律上有更加清晰的规定。
■邱莉莉(“天使妈妈”爱心基金会):当前需要网民的活动扩大影响力,推动国家制定政策,修订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如果家长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就该把孩子交到民政部门抚养,而不是带向街头去乞讨。
■于建嵘:社会需要杜绝一切乞讨儿童。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带未成年人乞讨也是非法的,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通过对孩子父母的教育甚至处罚,让孩子回到家里和学校。而对家里确实困难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加强社会救济。
制度为孩子提供基本的成长环境
当警察采取了行动之后,这些孩子怎么办?
■闾丘露薇:法律规定,政府有暂时收养的责任,但最终可能还是遣返,遣返到哪里?这些财政开支谁来负责?似乎没有这样复杂,应该是民政部门负责,孩子在找到自己的亲人前应送入福利院。也就是说,民政部门的行动,应该是和警方同时进行。
福利院一定不是一个孩子成长的最佳环境。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比如为孩子选择暂时的寄养家庭,这样的做法对于那些没有足够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以及监护人来说同样有效。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单单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要有一个制度,为他们提供一个基本的成长环境,而不是放任他们和父母一起走上街头乞讨,卖花,做童工。■文/《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