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定若亲属大义灭亲被告可减刑引争议

2010-12-29 09:03:24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郭凯

    例如英美法中,夫妻享有拒绝透露和制止他人透露只有夫妻之间知道的情报和信息。不能强迫夫妻对其配偶做不利的陈述。

    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刑法典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享有拒绝作不利亲人的陈述,窝藏得以减刑或免受刑罚。西方法律对此类规定的立法基础在于尊重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防止司法专横而伤害人们的感情。

    在澳大利亚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父亲贩毒,女儿知情但拒不交待,警方以包庇罪起诉女儿,法院最终判女儿无罪。法官的理由很简单:法律不能伤害人伦和亲情,否则,其对社会的危害将大于刑事犯罪。

    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反对基于背叛、出卖为基础的证词,即使这些证词是确定无疑的,也不应当采信。他的理由是;背叛、出卖,是犯罪者都厌恶的品质,我们不能以罪犯鄙夷的品质来对付罪犯,法律首要的是维护人类的尊严,而不是沦落成“合法”的犯罪。一些国家的法律更忠实于贝卡里亚的想法,它们甚至规定,如果一个人背叛自己的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去举证自己的亲人,那么反而是一种犯罪行为;它们认为,没有比这种背叛更伤害人类的尊严了,它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自明。

    大义灭亲

    亲亲相隐

    “大义灭亲”的意思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循私情,使受到应得的惩罚。语出《左传》,春秋时期,卫国州吁弑兄篡位,自立为君,不施仁政,忧其王位不稳,问计于宠臣石厚。石厚问计于其父石碏,石碏假意献策,诱杀州吁、石厚于陈。于是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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