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规定:千人以上幼儿园要配备3名专职保安
河北新闻网
2010-08-18 03:06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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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作出明确规定

    千人以上幼儿园要配备3名专职保安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及装备技防设施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的条件及人数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3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1000人以上的幼儿园要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保安人员;3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1000人以下、300人以上幼儿园要配备2名至3名专职保安人员;1000人以下的中小学校、300人以下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人员;有100人以上寄宿生的中小学校须配备2名专职保安人员;农村小学教学点、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村完全小学的保安人员数量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通知还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都要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并与公安机关联网;视频监控要覆盖学校门口、学生宿舍门口、教学楼门口、围墙边界及其他需要监控的重点部位;专职保安必须配备橡胶保安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反光背心、保安哨笛、自卫喷雾剂等装备。

    安装技防设施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也可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解决。省教育厅还将与省财政厅协调,对财政困难地区酌情予以补助。安全技防设施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将组织人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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