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十二五”时期职工工资收入将保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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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徐博、卫敏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预计“十二五”时期,随着工资制度改革深化,在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尹成基说,“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广大职工得到了实惠。据统计,全国企业在岗职工(不含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从“十五”期末的17853元,增长到2009年的31622元,年均增长15.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2.4%。
他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在决定工资当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
尹成基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劳动者本人受教育水平等人力资本状况;二是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本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三是职工和企业通过协商确定工资的机制;四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必要的宏观调控,比如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尹成基说,“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广大职工得到了实惠。据统计,全国企业在岗职工(不含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从“十五”期末的17853元,增长到2009年的31622元,年均增长15.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2.4%。
他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在决定工资当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
尹成基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劳动者本人受教育水平等人力资本状况;二是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本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三是职工和企业通过协商确定工资的机制;四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必要的宏观调控,比如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
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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