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29日上诉

2010-11-30 15:06:34 来源:山东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成功上诉。记者获悉,“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当事人小吴(化名)11月29日已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书,安庆市中院已决定立案受理。这对艾滋感染维权者来说,意义重大。记者陈学超 

    当事人:再上诉,不为出路为生路

    小吴的第一次维权行为以失败暂告段落。今年5月,小吴参加了安庆市教育局组织的市值学校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体检过程中被查出“HIV-1抗体”呈阳性,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安庆市教育局因此拒绝录用小吴。随后,小吴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安庆市教育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讨要工作权利。因此为国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首次采用法律途径维权,此案因此获称“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

    具标杆意义的此案于本月12日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小吴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不服判决,小吴及其代理律师当庭表示上诉,并于昨日正式向安庆市中院递交了诉讼书,安庆市中院已立案受理。

    “选择在世界艾滋病日前提起上诉,不再单是为我自己。如果选择不上诉,我的生活其实可以继续,并且暴露身份的可能也很小,但我仍想为这个群体讨个生路。”当事人小吴提到自己的上诉动因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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