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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扒生存困局

http://www.hebnews.cn 2010-11-28 11:17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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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出现一批由民间人士自发组织的义务反扒队伍,深圳“龙之剑”义务反扒队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义务反扒队伍之一。民间反扒组织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游走于商场、车站、旅游景点各种人流密集场所,与扒窃团伙作斗争。随着反扒者和扒手之间斗争的升级,双方开始出现人员伤亡,民间反扒力量在得到民众拥护,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同时,也面临着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组织合法性、如何发展等问题。

    【困局一】

    反扒队员人身安全难保障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易松国教授:目前这些都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万一队员人身受到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伤害,怎么处理,谁来赔偿?后果责任谁负?

    反扒是一种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既然是打击犯罪,那么必然带有一定危险性。在没有与龙之剑队员见面之前,记者以为,能够在激烈的抓捕行动中制服犯罪分子的人虽不一定十分彪悍,也至少应该是人高马大。但是当见到龙之剑骨干成员——宝安区队长浪荡君子和南山区队长阿明时,这个想法完全被颠覆了,坐在记者面前的是两个略显瘦弱、斯斯文文、极为普通的青年,在佩服他们的勇气时,又不免让人为他们的安全感到担心。“(扒手)带刀那是最常见的,带枪的都见过。”深圳打鱼说。

    “队员受伤是肯定会有的,但到目前为止大的伤害基本没有,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我们会尽力保障自己的安全。”马克周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清醒。负责后勤的桔子说,他们一直在呼吁队员们按照自愿的原则为自己购买意外保险,目前已有四五十名经常参加行动的队员购买了保险。

    为了增强队员在行动中对抗扒手的能力,龙之剑30余名骨干队员集中由罗神贵负责教授他们包括“徒手擒拿术”、“短棍抗暴术”等格斗防身技术。马克周说,通过罗神贵的指导,队员们掌握了“实用的东西”,体格和勇气都有了成倍提高,“有队员说敢一个人抓贼了”。但实际上,龙之剑大多数骨干队员不赞成队员单独行动。“现在扒手都是团伙行动,单独一个人面对一个团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原则上不赞成这样做,除非突发的、紧急的状况,我们认为在行动时应该保持抓捕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这个原则是龙之剑的最重要的行动原则之一,也被他们认为龙之剑队员低受伤率的一个重要原因。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易松国教授对反扒队员的人身安全表示担心,他说:“反扒本身涉及很多专业技术上的问题,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以目前民间反扒组织的这种形态,这些都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万一队员人身受到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伤害,怎么处理,谁来赔偿?后果责任谁负?”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义务反扒队员在反扒中受伤甚至重伤的例子屡见不鲜:2006年9月,河北邢台民间反扒组织“正义之师”创始人、失聪青年郭春辉(网名冷星锋)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穷凶极恶的歹徒砍断颈部大动脉,身受重伤不治;2007年2月5日,厦门义务反扒队两名队员在行动中遭遇窃贼集体围殴,一名队员身中8刀……

    更令人担忧的是,扒窃团伙因为遭遇义务反扒组织凶猛的打击,开始有组织地报复反扒队伍,其中最著名的事件当属“桂林反扒联盟街头遭遇追杀”一事:2006年9月30日上午,桂林反扒联盟队员一次抓到了5名小偷。当天中午,5名反扒队员在街头遭遇20多名扒手团伙成员持刀、棍伏击,一名队员重伤;武汉有扒窃团伙甚至声称见到反扒联盟队员就打,往死里打……扒窃团伙的嚣张气焰一时令民众和舆论震惊。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龙之剑除坚持人海战术外,还禁止队员私下互相透露真实姓名等资料,“队伍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我们不希望大家因为反扒而泄露个人资料,导致影响队员本人及其生活的事情发生。”桔子说,事实上,就连龙之剑的骨干队员,尽管他们已经彼此非常熟悉,但是他们相互间依然以网名互称。

    【困局二】

    反扒组织缺乏法律依据

    深圳社会科学院教授杨立勋:改善社会治安,公安机关仍是重要力量,民间反扒组织最好能够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

    近年来,在全国其它大中城市,也有民间人士组建了类似的反扒组织,民间反扒在2006年达到一个高峰,但是发生在武汉反扒联盟的“罐子事件”成了这股浪潮的一个拐点。

    据武汉当地媒体报道,2006年9月24日,专门从事民间反扒的“武汉志愿者联盟”,展开了一次该联盟成立以来最大的反扒行动。这次行动抓获23名扒窃嫌疑人。然而,当行动过去28天后,一名当时被联盟成员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突然死亡;12月27日,反扒志愿者“罐子”(网名)被批准逮捕。“罐子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民间反扒组织及其反扒行为合法性的争论不断出现在网络和媒体间,包括龙之剑在内的各大反扒组织也开始更多地考虑队伍自身的建设和管理问题。

    民间义务反扒该不该存在?义务反扒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反扒队员使用暴力手段制服扒手合法吗?一系列问号出现在民间反扒人士身上,民间反扒组织在主持正义、见义勇为与涉嫌违法之间遭遇尴尬,这被很多人视为道德和法律的一次碰撞。

    在网络舆论中,大部分网民对于民间反扒组织持支持、赞赏的态度。深圳社会科学院杨立勋教授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社会上主持正义的人还是不少,义务反扒要牺牲自己的时间,还要冒风险,“这种行为首先值得肯定,精神可嘉,这可以说是一种新的义工品种。但同时也说明现在中国社会治安压力非常大,不然为什么全国各地都会出现这种反扒组织呢?”但杨教授同时认为,改善社会治安,公安机关仍是重要力量,民间反扒组织最好能够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

    易松国教授则认为,全国各地民间反扒组织纷纷出现是一种民间情绪的宣泄,“民间人士可能认为现在政府一些部门在整治治安上力度不够,小偷扒手太多,所以他们觉得既然政府不做,那就由我们来做,实际上他们是以义工的形式在做政府应该做的事,但因为缺乏制度保障,民间组织不是长远之计,政府应该善待、善用这股正义的力量。”

    龙之剑一直在关注“罐子事件”的进展,并在舆论上、财物上进行支援。同时,龙之剑骨干队员都表示将加强队伍内部的管理,避免出现类似的事件。“队伍行动时严禁队员携带刀具;严禁队员击打嫌疑人头部以及咽喉、软肋、裆部等可能致命的地方;制服后不准继续殴打扒手,这些一直是龙之剑的行动准则。”马克周说。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于秀峰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间人士进行反扒、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值得赞赏的,“按照我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公民在公共场所遇到扒窃等犯罪行为,都有义务和权利将涉案人员扭送到公安机关;但是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组织进行反扒,在我国现行法律上缺乏依据。”于秀峰说。于秀峰表示,在我国的法律框架结构中,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任务,法律没有规定说民间人士可以组织队伍来打击犯罪。在法律层面上,一个合法的组织要有相关的组织原则、组织框架,要对成员有明确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保障,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或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没有这些就不能算是合法的组织。但是,民间反扒组织有特殊性,我国法律对于类似组织还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这是一个法律盲区。”

    于秀峰建议,民间反扒组织最好能够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反扒,“维护社会治安最好在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下进行,因为反扒是带有很大危险性的,一旦遭遇犯罪分子反抗,没有公安机关作为后盾是很容易受到人身侵害的,甚至会引发一些其它的冲突,有官方机构的承认,不仅可以取得合法性,而且组织及成员可以受到一定的安全保障。”

    【困局三】

    民间组织得不到官方承认

    深圳警方内部人士:这个问题让我们有些头疼,不好回答,它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我们需要认真谨慎对待。

    作为法定的负有维持社会治安之责的公安部门又是怎样看待民间反扒组织的呢?

    实际上,在国内其他组建了反扒组织的城市中,当地公安机关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据记者统计,选择与民间反扒组织开展紧密合作者居多,其中成功典型有福州反扒联盟、海口反扒志愿者大队等。武汉政法委副书记崔正军也曾公开表态支持民间反扒志愿者,武汉、海口公安机关通过派员培训反扒队员,民警带队反扒等形式将民间反扒组织纳入维持治安体系中。有赞成的当然有反对的,南京警方就明确将当地民间反扒队伍确定为“非法组织”并加以取缔。

    记者试图就深圳当地存在的反扒组织采访深圳警方,但警方对此表现出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一直到记者发稿时止也没有正式表态。据深圳警方内部人士透露,“你这个问题让我们有些头疼,不好回答,它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我们需要认真谨慎对待。”

    抓扒手必然经常与一线民警打交道,在龙之剑队员的眼中,深圳警方一线民警对他们的行为同样存在正反两种态度。“有部分民警对我们的行为非常反感,认为我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也有一些民警很支持我们,我们把扒手送到派出所时他们态度很好。”宇哥哥说。

    “有些舆论将我们推到公安机关的对立面,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公安机关无论何时都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中坚力量,我们充其量是一种辅助力量,深圳有1200多万人口,警力不足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组织、参加这个义务反扒队不是为了出名,每次行动后我们都悄悄撤走,在网络上我们用的是网名,现实生活中没有人知道、甚至亲人都不知道我是龙之剑的一员,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要用我们的行动影响更多的人,形成一种氛围。试想一下,如果小偷扒窃时总是有人站出来,哪怕喊一声,小偷也就不会这么嚣张了。”马克周和深圳打鱼都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我们很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支持我们的行动,给予一定的认可,至少是不反对、不打压。”但是,龙之剑队员也表示不希望成为联防队性质的队伍,“我们都有自己的正当职业,民间反扒队之所以被大众支持,也正是因为他的民质。”马克周说。

    龙之剑目前正在准备“东扩”。几位骨干队员坦承,由于队伍正积极准备在上海、广州建立分部,并设想建立内部的医疗储备金,因此目前龙之剑遇到了很大的资金困难。“其实每次行动的交通费、电话费对队员就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虽然从来没有队员说过这个,但是我们不能不考虑,我们准备在春节后加强与一些社会慈善机构、民政部门的联系,也希望得到一些社会慈善资助”。

    “龙之剑”在行动

    从网络上走来的反扒队

    1月22日下午,天空下起小雨,一个青年男子来到世界之窗前广场。很快,他身边就聚集了十多名年纪相仿的男子,经过商讨,他们分成4组开始寻找扒手的踪影……

    2:20分,其中一组人传来消息——深南大道拐进欢乐谷的一条长约200米的路上发现扒手团伙!队伍迅速集合,再次分成三个组,A组留守深南大道路口旁车站,随时准备策应;B组集合优势兵力,负责实施抓捕,C组负责在暗中设伏,支援行动队员。

    各组人刚就位,扒手团伙就开始行动了,团伙一共4人,3个装成路人负责打掩护,一个个子较小的负责下手扒东西。他们看中了一对正在观光的情侣放在包里的手机,小个子快步从后面跟上、出手掏手机动作一气呵成,得手了!小个子正想离开,埋伏在侧的B组一名成员一声大喊,四五名成员突然一起扑向几名扒手。扒手们立即四散逃跑,C组队员守住路口堵住制服了3名小偷;另一名小偷窜进深南大道的车流中,追捕队员怕引起交通事故只能任其逃脱。

    很快,失主领回了被盗手机,穿制服的巡警也赶到了现场,失主向巡警指认了扒手。巡警将扒手带走后,实施抓捕扒手的一拨人也悄悄离开了现场。

    这些人不是便衣警察,他们实际上是一群普通市民,但他们在网络上有一个非常有知名度的名字——“龙之剑”义务反扒组织,成立于2005年11月,队员的足迹遍及深圳六区。据他们自己统计,一年多里栽在他们手里的小偷、扒手近百名。

    “我们是来自网络的义务反扒队。”龙之剑创始人、现任总队长马克周(应龙之剑队员要求,为保护队员人身安全,本文涉及的龙之剑队员全部采用其网上名字)这样介绍这支队伍的“出身”。龙之剑网络反扒队源于国内著名的网络虚拟社区——天涯社区,龙之剑最初的8名组成者正是通过网络认识的,目前大部分队员都是因为在天涯社区上看到龙之剑义务反扒队发布的帖子而参加龙之剑的。现在,龙之剑的大部分行动召集和联系依然是以网络作为平台。

    为什么要参加这样一支队伍?龙之剑队员的回答很简单、很朴素——痛恨小偷扒手,我们就是想抓住那些扒手。“我们的队员都有一份正当的职业,有一些甚至是白领或者私营企业主,加入这个队伍,是因为我们有着痛恨扒窃这种丑恶现象的共同理念。”副总队长深圳打鱼说。“我们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更多的人在遇到犯罪的时候敢于站出来,我们也相信还有很多像我们一样满怀热血、痛恨小偷的人。”马克周说,他和队友把龙之剑的口号定为“唤醒你心中的龙之剑”。

    2005年11月20日,龙之剑在世界之窗和荔枝公园开始了第一次反扒行动,当晚,反扒队在荔枝公园成功抓到一名扒手。由于反扒队伍持续不断的行动,龙之剑的名字开始在网络和媒体间流传,“无限制格斗术”高手、曾因“剪刀刺贼”名扬鹏城的罗神贵和几十年反扒如一日的南山“老麦”以及后来成长为队伍骨干的深圳打鱼、阿明、浪荡君子、宇哥哥等人相继加入。

    2006年,龙之剑保持每周开展至少一次行动,他们并不是每次都能抓到扒手,但是在有行动数量的保证下,龙之剑也“打了几个漂亮的胜仗”。

    一年多的反扒行动,队员们尝遍了酸甜苦辣,所有队员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行动的。因为反扒,有的队员影响了工作,有的队员因为没时间陪女友导致与女友分手,有的队员在反扒中负伤,但队伍却在壮大,据马克周介绍,现在有身份资料记录的龙之剑队员已达500余人。(2007年02月《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 成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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