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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印田:“全国法官十杰”第一名

http://www.hebnews.cn 2010-11-14 15:18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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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印田 记者田瑞夫摄
 

每一个案子都要办成铁案是他的信条;迟到的公正不算公正是他的座右铭;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是他的人生准则。时钟般奔走,陀螺似旋转,诱惑面前不动摇,强权面前不低头,这,就是人民法官陈印田。

2004年,57岁的河北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印田在国徽下执槌已经整整20年了。新年之初,喜讯传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的“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中,陈印田以49万张选票名列“法官十杰”之首。

说这位年过半百的老法官手握“生杀予夺”之权,并不为过。他所经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是死刑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但权力对于陈印田来说只意味着责任,“自己百分之一的差错,就会造成百分之百的严重后果”。二十年来,他审结的近千件刑事案件皆为“铁案”,并且成功地纠正一审法院审结的多起错案,在“生死”选择间维护着法律的尊严。省高法的人都知道,陈印田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他常用小平车推着卷宗前往,有时一次得推一人多高的卷。

从1988年至今,陈印田每年结案数都居全庭第一。1990年省高法实行目标考核,规定每名审判员年结案20件为完成任务,而他每年结案都在60件以上,最多一年审结了92件。省高法实行目标考核近15年,他完成了60年的工作量。

自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省高法以来,陈印田先后60多次立功受奖,其中荣立个人一等功3次,二等功6次。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2004年4月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文/河北日记者樊江涛)

责任编辑: 兰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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