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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李友灿被判死刑,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

http://www.hebnews.cn 2010-11-13 15:21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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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灿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
 

贪官总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9月10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李友灿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1月29日,李友灿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李友灿的上诉,维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友灿死刑的一审判决。

李友灿走向毁灭缘于他那双贪婪的黑手。4744万余元,足够近2万名低保人员一年的基本生活费,几乎抵得上我省一个中等县一年的财政收入。然而,这笔天文数字般的巨款不是成千上百人辛勤劳动的报酬,却是李友灿一个人大肆受贿所得。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在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间,李友灿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1249个汽车配额提供给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宁使用,而他也先后5次收受丁宁给予的4723万元人民币现金。2002年4月,李友灿还向某单位索要高尔夫轿车一辆,连手续费共计21万余元。检察机关算了一笔账,发现李友灿平均月受贿170多万元,日受贿5万元,创下了“全国纪录”。

事实证明,腐败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腐败不除,改革难行,发展难促,稳定难求。省委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以来,我省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到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办案件8384件,涉及厅局级干部案件1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李友灿案就是其中的重大反面典型。

2004年9月13日,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李友灿等四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用这些反面典型警示和教育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这是我省继严肃查处李真、丛福奎和王檀、甘杰等腐败分子之后,被揭露出来的又一批严重腐败和恶性案件,充分体现了省委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能力。在这次大会上,省委书记白克明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时时刻刻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努力经受住严峻的考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文/河北日报记者胡博理)

责任编辑: 兰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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