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河北省日用品价微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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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郭春虹)河北省商务厅监测,十一期间,全省商贸企业节前共组织节供商品价值145.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其中工业品90.7亿元,农副产品54.5亿元。节日期间,米、面、油、肉、蛋、菜价格与节前相比(下同)基本稳定,除蔬菜、水果升降幅度超过5%外,其他商品微幅升降。重点监测的81种主要商品中,价格上升的有49种(占60.49%),下降的有 32种(占39.51%)。粮食、食用油全省平均批发价格分别上升0.28%和0.16%;鲜猪肉平均批发价格上升0.66%;鸡蛋平均批发价格下降1.8%;蔬菜平均批发价格上升5.41%;水果平均批发价格下降7.12%;水产品平均批发价格上升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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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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