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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放小区被盗扯皮 门卫:没给停车费怪不到我

http://www.hebnews.cn 2010-09-07 17:51 遂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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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电瓶车放在门卫眼皮底下被盗了,门卫却说没责任。”昨(29)日,盐关街莫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电瓶车在门卫眼皮底下被盗

    市民莫先生称,他家住在军转办宿舍。“当时电瓶车停放在门卫室斜对面不到10米处,门卫还说一下午都没看见车子出入,难道我的电瓶车钻地洞了。”莫先生气愤地说,小区车辆被盗跟门卫的责任心有很大关系,况且自己每个月交了门卫费,车子丢了门卫就该承担责任。

    门卫:车不入库概不负责

    “几年前我们就有规定:车不入库,概不负责。”门卫表示,莫先生的电瓶车是停在小区楼底下的,没有停在规定的电瓶车车库里面,丢失与他无关。

    据了解,小区内有专门的电瓶车停放点,为安全起见,长期都是锁着的,业主要停放车辆先到门卫处领取钥匙,每月还要另交5元的停车费。很多业主觉得拿钥匙开门关门麻烦,就把电瓶车、自行车直接停放在楼底下,因此车辆被盗事件时常发生,门卫对此也很无奈。

    律师:门卫有看护的责任

    记者采访了遂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浩。罗浩表示,门卫费和停车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区每个业主都有按时交纳门卫费的义务,门卫收取了门卫费就有维护治安、保护业主的财产不受损失的责任。莫先生将电瓶车停在小区楼底下,属于乱停乱放行为,而且也没交纳停车费,小区门卫只负有看护的责任,至于责任怎么划分,就只有两者协商了。

责任编辑: 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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