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资格
订阅河北手机报,新闻天气早知道!详情 http://mobile.hebnews.cn
1、不超过40周岁的河北省各界青少年(197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在“三年大变样推进城镇化”的各项工作中事迹突出,为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利益、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3、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传统美德,讲究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候选人可以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评。
责任编辑:
王新华
留言
##rep-begin##
##rep-end##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