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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向国内外游客展示良好形象

http://www.hebnews.cn 2008-09-18 20:22 河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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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是国家实施长城保护工程的首批项目,包括关城及东罗城6000余米古城墙地基加固、现状保护、重点修缮、修复等工程内容,总投资2亿元,备受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自2006年5月开始方案设计和安排工程施工,国内六个省市十余支专业队伍参与了相关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河北省文物局在技术服务、施工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积极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为施工现场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经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项目部的艰苦努力,于2008年6月底完成了预期任务。秦皇岛市是奥运会足球预选赛的协办城市,奥运会期间大量游客到山海关参观游览,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的如期完工,向国内外游客展示了良好形象。

    一、各级领导重视,保证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2006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视察了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工程,并就山海关长城修复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完成环古城6000多延长米城墙的修复。4月28日,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五部委联合赴山海关调研,就山海关长城修复项目进行论证,并做出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省政府孙士彬副省长多次到现场视察,提出指导意见。省政府成立了李同亮副秘书长为组长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总体修复方案审批、专项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有关领导积极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为施工现场提供便利条件。省文物局对设计、施工、监理的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督导检查。各级领导的重视,确保了工程如期完成。

    二、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认真做好保护维修方案的论证和招投标工作。2006年7月,编制完成《山海关关城及东罗城城墙保护维修工程方案》后,邀请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和国内文物建筑、考古、长城研究、工程地质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了方案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维修工程方案后,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授权,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山海关关城城墙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单位,面向全国从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一级施工单位中进行施工单位的选招,监理和大宗材料的采购也是根据国家相关程序招标确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河北省文物局成立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山海关长城修复项目的实施。下设工程组、财务组、协调组三个工作组。工程组按照国家文物局审批的工程内容,做好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项目的工作计划、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阶段性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财务组严格按照财务法规和规定,做好山海关古城墙维修专项经费的申请、拨付,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组按照山海关古城保护规划,完成拆迁任务,协调各方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三个工作组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配合,列出时间表,提出工作方案和要求。为加强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了《山海关城墙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的组织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四、严格遵守文物修缮原则,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山海关是世界文化遗产,在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实施中,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全过程,坚持文物工作方针,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成了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专家组多次到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难题。

    五、注重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根据工程项目复杂,工期紧迫的情况,从全省抽调2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现场项目部,隶属于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办公室工程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施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质量验收标准、资料管理办法、甲供材料验收程序、进度和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办法。施工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规范施工操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工程进度和工序要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大宗材料进场,保证工程进度。因为现场条件的限制,各标段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合理调整,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为了便于对山海关古城墙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专项经费专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山海关长城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山海关长城保护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管理方式、审批程序、决算报告和监督检查。山海关长城保护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接受财政、审计、国家文物局的监督和检查。并请省文化厅监察室、石家庄市检察院加强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的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招投标规定,严格坚持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建立预防、预测、警示和通报制度。

    七、认真组织检验和验收,加强监测维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邀请北京市文物建筑质量监督站,对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巡检。强化监督检查,责成监理单位坚持现场旁站,全面巡视。多次组织进行隐蔽性工程的内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随着工程进展陆续对一些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和检查。在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基本完工后,省文物局分两次组织专家对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进行了技术验收。专家们在城墙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总结汇报,审阅了工程技术资料,对工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整意见。

    在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办公室现场项目部的督导下,各标段按照专家验收意见完成了整修工作,经项目部验收后,各施工单位已经离场,山海关长城监测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布点和安装。目前,各标段现场均已移交当地文物部门,正在组织进行资料整理和工程竣工报告的编写工作。

责任编辑: 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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